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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国镔说创业3,老板如何对待4类老股东,你做对了么?



一般来讲,创业型公司可能有四种类型的股东:资金型股东,以出资为主;能力型股东,以出力为主;智力型股东,以出智慧为主;资源型股东,以出资源为主。有些股东是单一型的,有些股东是复合型的。

  上面是一种粗略的划分。例如实物、土地使用权等,只要是可以评估作价入股的,都可以算作是资金型股东。
  知识产权,如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非专利技术,知识技能,等,如果能够评估作价、过手,也可以看作资金型股东;如果只能附着在劳动力的基础上的,需要在公司任职的,算作是能力型股东;如果以顾问、培训师的形式出现,不在公司任职的,可以算作是智力型股东。
  创业型公司,对能力型股东要特别重视。对大多数创业企业来说,能做事情的人,是最重要的资源。
  对智力型股东持股量要适当控制。他掌握智力资源,你请他做顾问,做咨询,支付费用是常态。前面说过,能用钱搞定的,不用股搞定。但是,那些至关重要,需要持续支撑企业发展的智力资源持有者,合适发展为股东。当然,用股权支付替代现金支付,以节约资金,也是一种考虑。
  对资源型股东要警惕。资源是否存在,数量、质量如何,能否为公司所用,等等,都是未知数。盲目将资源持有者确定为创始股东,不是明智之举。
 

 

 

 本文作者 刘国镔,资深企业顾问,实战型股权问题专家。  

有二十多年企业管理、执业律师工作经历。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北大、清华、吉大等高校MBA、EMBA、总裁班特聘讲师,多个大、中型民营企业组织发展战略顾问。他参与创办或指导经营管理的企业上百家,总资产数百亿元;参与处理各种企业纠纷数百起;成千上万人从他的课程中受益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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